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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公家具 发票

作者:泊祎物资回收 日期:2021-07-25 4:40:42

展开全部你好,很高兴能为你解答。

这个要跟具体情况而定,就是看工商局是怎么定性的,看开票内容是否属于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。

一般的办公用品是不能来办公家具的,办公用品多数是小型的,办公家具是属于室内外家具,大型家具范围。

可以变更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来扩大业务,就可以开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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购买办公家具一般情况下是可以抵扣的,当然下列情况不能抵扣:(一)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、免征增值税项目、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;(二)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;(三)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;(四)国务院财政、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;(五)本条第(一)项至第(四)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。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号)第十条规定: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:(一)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、免征增值税项目、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(二)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;(三)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;(四)国务院财政、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;因此,如果您购进的商品不属于文件所列的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范围,将可以抵扣。

可以抵扣。

、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》第十条规定,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:(一)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、免征增值税项目、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;(二)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;(三)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;(四)国务院财政、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;(五)本条第(一)项至第(四)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。

、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条规定,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:(一)第二十一条条例第十条第(一)项所称购进货物,不包括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(不含免征增值税项目)也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、免征增值税(以下简称免税)项目、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。

前款所称固定资产,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个月的机器、机械、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、工具、器具等。

(二)第二十二条条例第十条第(一)项所称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。

(三)第二十三条条例第十条第(一)项和本细则所称非增值税应税项目,是指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、转让无形资产、销售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。

前款所称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、形状改变的财产,包括建筑物、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。

纳税人新建、改建、扩建、修缮、装饰不动产,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。

而购买办公用品不属于以上情况,所以进项税可以抵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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